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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平安!让我们《陪你读圣经》一天一章 生命发光!今天来读罗马书第三章 在新约里,总共有十三卷书是保罗的书信。他在这些书信中,常常巧妙点出人在信仰道路上会遇到的问题。他也总是能把这些思辨化为浅显易懂的几句话,使我们豁然开朗,明白了真理! 这一章,我们就一起来听听保罗如何从耶稣的救恩出发,告诉我们谁是“罪人”,而谁又是“义人”呢?一起来读罗马书第三章,请: 3:1这样说来,犹太人有什么长处?割礼有什么益处呢? 3:2凡事大有好处: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。 3:3即便有不信的,这有何妨呢?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? 3:4断乎不能!不如说,神是真实的,人都是虚谎的。如经上所记:你责备人的时候,显为公义;被人议论的时候,可以得胜。 3:5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,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,我们可以怎么说呢?神降怒,是他不义吗? 3:6断乎不是!若是这样,神怎能审判世界呢? 3:7若神的真实,因我的虚谎越发显出他的荣耀,为什么我还受审判,好像罪人呢? 3:8为什么不说,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呢?这是毁谤我们的人说我们有这话。这等人定罪是该当的。 3:9这却怎么样呢?我们比他们强吗?决不是的!因我们已经证明: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。 3:10就如经上所记: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。 3:11没有明白的;没有寻求神的; 3:12都是偏离正路,一同变为无用。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 3:13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;他们用舌头弄诡诈,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, 3:14满口是咒骂苦毒。 3:15杀人流血,他们的脚飞跑, 3:16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。 3:17平安的路,他们未曾知道; 3:18他们眼中不怕神。 3:19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。 3:20所以凡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 3:21但如今,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: 3:22就是神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 3:23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; 3:24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稣的救赎,就白白地称义。 3:25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,是凭着耶稣的血,借着人的信,要显明神的义;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, 3:26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,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 3:27既是这样,哪里能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了。用何法没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吗?不是,乃用信主之法。 3:28所以我们看定了: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。 3:29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?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?是的,也作外邦人的神。 3:30神既是一位,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,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。 3:31这样,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?断乎不是!更是坚固律法。 保罗提醒我们,在这个世界上,没有人能靠自己的努力来得着“义人”的身份。如今我们能称义,单单是因着信靠主耶稣的救恩。 亲爱的朋友,你也曾经把眼目聚焦在“谁那样不对”、“谁这样有罪”上面吗?今天就让我们彼此提醒,把定罪的那把尺交还给神吧!因为我们也是罪人,只是蒙了恩... 是因着神的爱,我们才得了赦免。我们一起来祷告。 亲爱的主耶稣,求祢挪去我心中的那把尺,不以自己为义,因为我知道,我也是白白领受恩典的孩子。祷告奉耶稣基督的圣名祈求,阿们。 罗马书第三章 3:1-8 第二章指出犹太人的诸般罪恶,本文针对犹太人可能会有的反驳提出辩证。事实上,作为选民,犹太人拥有在别人之先领受律法的宗教特权。但犹太人犯了两种罪:①此特权原是白白得到的恩典,并非因他们有资格,他们却误认为只要遵守形式上的律法就有得救的权利;②没有实践律法的真谛。 3:2 神的圣言交托他们:犹太人的优势在于他们拥有“圣言”这一事实。“第一”并非指顺序,而当译作“首先”或“尤其是”。犹太人的优势不在于他们所固有的优秀条件,而是外在的神所赐的。 3:3-4 1-8节回答了三个关于仪文的问题:第一,犹太人的优势何在(1,2节);第二,若说神丢弃了选民犹太人,其责任在于谁(3,4节);第三,反驳那些牵强、荒谬的主张。这些人认为如果神的名因人的罪行而得到尊崇,人随意犯罪也无妨。 3:5-8 我们的不义若显出神的义来……我们可以作恶以成善:神本身是善恶的标准,决不会根据自己之外的任何标准来判断是非,这些人回避这一大前提,提出此番论调。这是出于人的牵强主张,尚未认罪却试图否认并推卸罪的结果和责任。 3:9-31 保罗在上文有力地指出犹太人与外邦人各有的罪;本文则论述世人皆为罪人且伏在罪的权势之下。首先,他综合引用旧约经文,一一揭露了人的败坏和根深蒂固的罪性,重申律法的功能不是宣告救恩,乃是指出罪恶,是审判的根据,暗示若要确保救恩,就必须有新的福音。 3:9 我们比他们强吗:?“我们”指何人,是值得深究的问题。对此有几种解释,其中最为有力的解释是,“我们”指所有的人,包括自认为不是保罗所指的犹太人或道德主义者的人,尤其包括本书信的受信人罗马信徒。 3:13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:指出人用嘴唇所犯的罪。在这里,坟墓不仅象征着灭亡,同时象征引人走向死亡的恶毒与诡诈。出于恶意的言词不仅使人自取灭亡,而且危害他人,分裂、破坏信仰共同体。说到言语的重要性,主的弟兄雅各曾说话语上没有过失的就是完全人(雅3:2-6)。 3:19-20 这两节经文指出了相互联贯的两个重要主题:①律法与福音在救赎史上的交替;②不论旧约还是新约,皆是因信得救的真理。这是适用于历代的真理<加?绪论,有关因信称义的理解>。 3:20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:罗马书原本没有章节之分,若将罗马书视为一篇论文,正如绪论概要所述,本节是证明“因信称义”这一结论的前提。本节强调世人正如律法表明,皆为罪人,只是律法虽然能够显明人人皆是罪人,却未能指出脱离罪的道路。21节“但如今,神的义……”,起承上启下的作用。约伯记或罗马书都围绕着一个主题,不同于以事件为中心的历史书或福音书,或由较小的独立单元组成的诗篇、箴言。 3:21-22 为证:现在分词时态,当译作“继续为证”,亦可适用于22节中“相信的人”。即相信并非一次性的事情,乃是继续不断的状态。 3:21 但如今:或作“如今”(林前13:13;14:6)。对使徒保罗而言,时间具有两种概念,首先是指时间上的前后;更加深远的意义则是指身份的转移,即以前在罪的权势之下的死亡之时,和以后蒙主宝血洗净的生命之时。在这种意义上,“如今”是指蒙恩重生之时,生命之始。 3:22 因信:希腊原文是表示工具、方法等的前缀。这句话强烈地暗示救恩是藉着信心白白得到的,但不是信心本身具有巨大价值或功绩而理当赐与。 3:23 神的荣耀:意味按照神的形象所造之人的本来状态(林前11:7)。亏缺:意指不足、缺乏,意味着没有资格共享神的荣耀或丧失了这种资格(太19:20;路15:14)。 3:24 救赎:意思是支付一定的身价释放奴隶作自由人。如此看来,救赎的的确确是白白得到的,而不是用其它东西获取的。 3:25-27 宽容人先时……称……为义:称义始于神的慈爱,在公义的审判之前,神愿意称我们为义,为我们预备了得称为义的道路。就是叫自己的儿子耶稣作挽回祭。旧约,挽回祭是由人预备献给神,然而,耶稣这一挽回祭却是由神预备的赎价,用来除去神人之间隔断的墙。 3:28 称义:神称人为义,人则得称为义。称义是“视其为义”而非“有义”。即称义是指人在神面前的地位,而非指人所处的状态。“信……遵行”<加 绪论,有关因信称义的理解>。 3:31 更是坚固律法:确定了福音和律法的关系。耶稣曾说我来不是为了废除律法,乃是为了成全律法,这就是两者的正确关系。两者并不是相互排斥的关系,乃是发展、升华的关系,在启示的渐进发展过程中,律法被福音所接纳、替代。 —《精读本圣经注释》
编辑:谢秀峰
第一核审员:谢秀峰
第二核审员:刘辉仁
第三核审员:黄建武